法律人应当具备哪些职业素养?

如题所述

法律人”是立法、司法、用法,使法之精神薪火传承的“人”,这就要求他们除了专业素养之外,具备几个基本品质:独立思考的能力,合理怀疑的态度,维护正义的使命感。

清华大学的一位教授在某比赛的致辞中说:“我们需要培养的是大法官、大律师。”所谓“大法官”“大律师”“法学家”就是对法律人这一概念的粗线条描绘,但不管怎么描绘只能是粗线条的解释这三个字。

对于立法者,当在社会道德和法理之间寻找切合点,尊重历史,放眼发展,使法之功能延展到促进社会的持续发展;对于司法者,如法官,则应秉承着正义的信念,保持客观、理性、真实的态度,使法律的正义与现实的公平相印证。

对于一般法律执业人员,例如律师,则应当在维护法律正义的前提下,追求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一言以蔽之,任何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基本行为准则均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扩展资料:

价值标准

坚守社会正义是法律人培养的本质要求。正义作为社会普遍的价值标准,不仅具有一般的社会意义。对于法律来说,正义往往被当作法律最高的或根本的价值,更是具有长久而又深远的影响。

在通常的情况下,许多法学家们都倾向于以正义的价值为出发点和归宿来对待和评价法的体系或法律制度,在他们眼里,法律是建立在正义基础之上的,是由正义才延伸出法律,反过来,法律又维护和促进着正义的实现。

在一定的层面上,可以肯定地认为,正义与法律之间存在着本质上的内在的密切联系,如果将正义视为法律的内在生命力,而法律则使这种正义的生命力得以物化为可感知的生命肌体。

因此,在实施教育的过程中,政法院校必须把追求社会正义作为法律人培养的核心理念来对待,这不仅是一种法律专业主义的专业表现,不仅是一种正义守望者的职业要求,更是法律人所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精神信念。

因此,政法院校在教学工作中应切实做到教书与育人相结合、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课堂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教育与管理相结合,以多种形式弘扬社会正义,让学生在耳濡目染中、在亲身体验中感受社会正义的价值与作用,、。

促使学生以社会正义为内在精神动力来推进学习,在众多学子走上工作岗位后,内化到他们在本职工作中将维护社会正义作为自己坚守的信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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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6-03

党的十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推进依法治国的法律人),必须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作为法治建设的推进者——“法律人”,应当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素质:

一、要有广博深厚的法律知识素养

广博深厚的法律知识素养包括三个层次:

一是良好的法律理论素养,这种理论素养是法律人从事法律职业的基础,它一方面要通过理论学习来获得,另一方面要通过法律实践活动来积累和提升。良好的法律理论基础表现为具有良好的法律观念、系统的法律哲学知识、全面的了解国情社情人情、宽厚的人文社会科学功底和秉持正义的法律精神。

二是良好的部门法知识素养,特别是适应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的专门法知识素养,其中,最为核心是运用部门法知识正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

三是熟练的法律实践经验。法律实践经验是对法律知识的运用能力,也是对具备的法律知识素养的检验,它是法律人法律知识素养的有机的组成部分。这种以经验为内涵的知识运用能力包括:法律规范的运用知识及经验、法律方法的适用知识和经验、法律事实的判断知识和经验、法律辩论的知识和经验,以及对突发事件的应变知识和经验、与当事人进行交往的沟通知识和经验等等。

二、要有明辨审慎的法律判断能力

法律活动的本质是一种对事实和法律的两个方面的判断活动,就是运用法律判断事实,通过事实适用法律。这两个方面都需要明辨与审慎,因为如果事实认定不审慎明辨,就会出现认定事实的不清或者错误,影响案件的认识和处理,甚至会侵害当事人的利益,而如果法律适用不审慎明辨,则不仅会造成违法后果,也会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影响到法律正义的实现。法律实践从私而言,有关人格有关财产;从公而言,有关秩序有关稳定有关安全;但无论如何,法律实践作为正义之事,法律尤其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惟有如此,才能日渐接近正义,维护正义,伸张正义。

三、要有理性严谨的法律思维技巧。

法律的思维不同于日常思维的基本特点是,法律是理性严谨的逻辑,而日常生活思维则理性与情感并重。法律思维的理性严谨表现在对待问题和处理问题上,重视对主体权利义务关系的思考,强调法律适用的普遍性优先于事实的特殊性、坚持程序正义优于利益诉求的实质合理性,程序的公正优于实体的公正,主张理由的说服优于结果的强制,这从本质上彰显了法律思维的理性化特点。而在日常思维中,人们对事物的判断常常会出于个人的喜好、情感或偏向、价值观的左右、利益的趋使等发生因时而异、因事而异的变化。法律的理性思维和技巧,是强调法律人要善于运用法律的逻辑工具,用严谨的法律思维来进行事物的判断与取舍,反对情感因素、个人好恶等对法律判断的影响,最大限度保障法律实践过程中的公平公正,维护法律的正义和尊严,确保法律的贯彻和实施,防止个人因素对法律实现的影响。

四、要有公正严明的法律道德操守。

法律乃正义的化身,法学乃正义之学。法律人必须具有正义的品德、公平的心态、严明的操守,这是保证法律公正得以实现的基础,没有这样的道德基础,法律就会成为不良利益主体为恶的工具。当然,正义的品德、公平的心态、严明的操守,要有公正的法律为基础,要有良好的严格的程序来维护。当然,从一开始进入法律人共同体开始,这种素养的养成和训练就是非常必要的。这就要求在法学研习和法律实践的过程中,仅仅增强一些有关法律的知识技能还远远不够,要把法律职业道德的提升放在重要的位置,重视德性因素在法律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法律人不能缺“德”,法律之治,是有德之治,是尚德之治。法律的教育要以公正的法律道德教育人,以严明的法律情操鼓舞人,以高尚的法律人格来感染人,以坚定的法治信念熏陶人,使法律人获得对自身的角色认同感与角色使命感,并在现实生活中赢得人们的尊重与信任,从而提升法律人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同时,道德的教育与熏陶只是培养法律人道德素养的一种教化性的努力,而且,只有这种教化性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完善法律人的追责机制,使法律不仅成为普通人的他律,也要成为法律人自身的“锁链”,使法律人知法守法用法,进而来影响社会,影响他人,为法治社会起到榜样的作用。

五、要有以人为本的法律人文关怀。

人乃万物之灵,也是世界的主体。以人为本就是以“人”为中心考察一切法律活动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法律的制度设计乃至程序展开都应当贯彻“人”的标准,而不是某些抽象的“概念”或者西方的“学说”;同时法律人也应当把“为了人的发现”和“一切为了人”的“现世”精神和最起码的人文关怀注入到自身的法律实践过程中,始终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重要的法律实践位置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与利益,尊重当事人的人格与人性价值,严禁在法律活动中蔑视人、污辱人、侵犯人,以法律人的实际活动践行“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理念,发掘法律实践中的人文精髓,推动法律活动朝着更具人文理性的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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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7-28

党的十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推进依法治国的法律人),必须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作为法治建设的推进者——“法律人”,应当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素质:

一、要有广博深厚的法律知识素养

广博深厚的法律知识素养包括三个层次:

一是良好的法律理论素养,这种理论素养是法律人从事法律职业的基础,它一方面要通过理论学习来获得,另一方面要通过法律实践活动来积累和提升。良好的法律理论基础表现为具有良好的法律观念、系统的法律哲学知识、全面的了解国情社情人情、宽厚的人文社会科学功底和秉持正义的法律精神。

二是良好的部门法知识素养,特别是适应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的专门法知识素养,其中,最为核心是运用部门法知识正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

三是熟练的法律实践经验。法律实践经验是对法律知识的运用能力,也是对具备的法律知识素养的检验,它是法律人法律知识素养的有机的组成部分。这种以经验为内涵的知识运用能力包括:法律规范的运用知识及经验、法律方法的适用知识和经验、法律事实的判断知识和经验、法律辩论的知识和经验,以及对突发事件的应变知识和经验、与当事人进行交往的沟通知识和经验等等。

二、要有明辨审慎的法律判断能力

法律活动的本质是一种对事实和法律的两个方面的判断活动,就是运用法律判断事实,通过事实适用法律。这两个方面都需要明辨与审慎,因为如果事实认定不审慎明辨,就会出现认定事实的不清或者错误,影响案件的认识和处理,甚至会侵害当事人的利益,而如果法律适用不审慎明辨,则不仅会造成违法后果,也会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影响到法律正义的实现。法律实践从私而言,有关人格有关财产;从公而言,有关秩序有关稳定有关安全;但无论如何,法律实践作为正义之事,法律尤其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惟有如此,才能日渐接近正义,维护正义,伸张正义。

三、要有理性严谨的法律思维技巧。

法律的思维不同于日常思维的基本特点是,法律是理性严谨的逻辑,而日常生活思维则理性与情感并重。法律思维的理性严谨表现在对待问题和处理问题上,重视对主体权利义务关系的思考,强调法律适用的普遍性优先于事实的特殊性、坚持程序正义优于利益诉求的实质合理性,程序的公正优于实体的公正,主张理由的说服优于结果的强制,这从本质上彰显了法律思维的理性化特点。而在日常思维中,人们对事物的判断常常会出于个人的喜好、情感或偏向、价值观的左右、利益的趋使等发生因时而异、因事而异的变化。法律的理性思维和技巧,是强调法律人要善于运用法律的逻辑工具,用严谨的法律思维来进行事物的判断与取舍,反对情感因素、个人好恶等对法律判断的影响,最大限度保障法律实践过程中的公平公正,维护法律的正义和尊严,确保法律的贯彻和实施,防止个人因素对法律实现的影响。

四、要有公正严明的法律道德操守。

法律乃正义的化身,法学乃正义之学。法律人必须具有正义的品德、公平的心态、严明的操守,这是保证法律公正得以实现的基础,没有这样的道德基础,法律就会成为不良利益主体为恶的工具。当然,正义的品德、公平的心态、严明的操守,要有公正的法律为基础,要有良好的严格的程序来维护。当然,从一开始进入法律人共同体开始,这种素养的养成和训练就是非常必要的。这就要求在法学研习和法律实践的过程中,仅仅增强一些有关法律的知识技能还远远不够,要把法律职业道德的提升放在重要的位置,重视德性因素在法律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法律人不能缺“德”,法律之治,是有德之治,是尚德之治。法律的教育要以公正的法律道德教育人,以严明的法律情操鼓舞人,以高尚的法律人格来感染人,以坚定的法治信念熏陶人,使法律人获得对自身的角色认同感与角色使命感,并在现实生活中赢得人们的尊重与信任,从而提升法律人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同时,道德的教育与熏陶只是培养法律人道德素养的一种教化性的努力,而且,只有这种教化性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完善法律人的追责机制,使法律不仅成为普通人的他律,也要成为法律人自身的“锁链”,使法律人知法守法用法,进而来影响社会,影响他人,为法治社会起到榜样的作用。

五、要有以人为本的法律人文关怀。

人乃万物之灵,也是世界的主体。以人为本就是以“人”为中心考察一切法律活动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法律的制度设计乃至程序展开都应当贯彻“人”的标准,而不是某些抽象的“概念”或者西方的“学说”;同时法律人也应当把“为了人的发现”和“一切为了人”的“现世”精神和最起码的人文关怀注入到自身的法律实践过程中,始终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重要的法律实践位置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与利益,尊重当事人的人格与人性价值,严禁在法律活动中蔑视人、污辱人、侵犯人,以法律人的实际活动践行“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理念,发掘法律实践中的人文精髓,推动法律活动朝着更具人文理性的目标迈进。

第3个回答  2012-04-10
首先是正确的个人价值观,公平、公正、正直;具有相当责任感,要求沉着、冷静、理智善于倾听;强烈观察力、洞察力;对法的尊重和敬畏!理性缜密敏捷的思维、敬业精神、吃苦精神、有耐心不畏艰险能忍辱负重、善辩的口才、良好的不同不学科学识、良好的的社会关系及良好的社交能力;讲道德,讲良知、独立的判断力、逻辑思推理维能力、意志力、良好的服务意识及强烈的风险意识;熟练撰写文书能力、文件风险管理能力及不断的学习力!追问

你认为法律人应当如何促进法的实施?

追答

不管哪国法律都是必须依靠国家及相关部门依法强制力保证实施。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表现,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法律对其国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不允许人超法!”只要是法治国家都如此。但不同的国家立法都是保护其阶级相关利益,某些方面法律与利益集团及道德的冲突,而法律的制定与法律的实施监督没有跟上,法律制定出来也只中看不中用。法律实施属于上层建筑的思想范畴,而法律执行则是现实当中的行为范畴,如果要很好实施,则还需实施法律思想宣传教育让每个人懂法知法,要关国家及部门建立保障法律实施及监督实施过程。方能使法律很好有效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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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0-05-13
首先通过法律资格考试,取得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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