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家是江西上饶的,09年迁入景德镇的户口,现在景德镇有一栋楼房,周围还有一些地皮,这些都是自己家里用围墙围起来的。(注明:有一部分地是家里早前买下来的,还有一部分并没有购买。)今年,也就是2012年我们村里新上任一个村长,一直想买我家的地,家里人打算今年再建一栋房子的,意思就是不同意卖掉,如果政府需要我们购买的话,我们家会根据国家现在的土地价格购买。情况也已经向他说明,总的意思就是不卖。由于我们一家人都在外务工,老房子一直无人居住,现在村里能卖的地他们都卖完了,现在盯着我家的那块地不放。今天又打电话来威胁我家就是说如果你们家不卖的话,他们会通过他们的办法将其强行占为己有。据我之前所查到的资料是说:除非国家有相关的租用土地的文件下来,否则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没有权利强行侵占国家土地。我想请问律师的是:村长有这个权利吗?国家现在有没有对外来入户人口购买土地的相关法律法规?我们一家人在那都居住20多年了。有没有法律可以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