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3日被打,头部被缝合六针,是哪种程度的伤情?

对方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我目前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损伤鉴定不是以缝多少针来确定的,以损伤的长度确定损伤的轻重;头部的损伤又以发际缘为界,发际缘以下属于面部,以上属头部。按照缝合的标准,每针之间0.5-0.8cm计,缝6针,可能可以定为轻微伤至轻伤,以法医鉴定为准。如达轻微伤,根据《治安处罚法》进行处罚;达到轻伤,根据《刑法》相关条文处罚。
  相关法条:
  一、《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1.4 轻伤二级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5.1.5 轻微伤a)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b)头皮擦伤面积5.0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c)头皮创口或者瘢痕。
  5.2.4 轻伤二级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5.2.5 轻微伤a)面部软组织创。
  二、《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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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27
1、《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六条 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的构成轻伤。我认为你的伤情应为轻微伤。
2、轻微伤构成治安案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3、对于人身损害赔偿可以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第2个回答  2012-03-27
你应当报警,警方为你出具伤害程度鉴定委托书,对你的伤害程度进行鉴定,如果鉴定结果为轻伤害以上,不要追究对方的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你就可以在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追问

报了警了,前两天派出所一直在调查取证,今天通知我自己到医院去做伤情鉴定,现在就看属于什么样程度的伤情,我自己有点急,所以上网问一下。

追答

不要着急了,着急对伤情不好,耐心等待鉴定结果,如果是轻微伤,也要对打人者进行治安拘留。

追问

现在能大概知道是什么伤情吗?还有,轻微伤的话打人者要补拘留多久?

追答

什么伤情无法予估,治安拘留十五日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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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2-03-27
看具体什么部位,什么原因引起的?
医院证明,如涉及刑事应报案 还有收据什么 以后要去赔偿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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