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2015-09-03
尊敬的经理:
自xx年从事收银工作以来,我一直很喜欢这份工作,但因某些个人原因,我要重新确定自己未来的方向,最终选择了开始新的工作。希望公司能早日找到合适人手开接替收银工作并希望能于今年xx月底前正式辞职.如能给予我支配更多的时间来找工作我将感激不尽,希望公司理解!在我提交这份辞呈时,在未离开岗位之前,我一定会尽自己的职责,做好应该做的事. 最后,衷心的说:"对不起"与"谢谢". 祝愿公司开创更美好的未来!
望领导批准我的申请,并协助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此致
辞职人:X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