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根据商标申请人名义不同,办理手续也有所不同:
(一)个人申请商标注册的,应提交以下申请书件:
1、申请人签名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1张,交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贴着色图样一张,交着色图样5张,附黑白图样1张。
3、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如是自己办理,则不需要)
4、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的,应提交以下申请书件;
1、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1张,交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贴着色图样1张,交着色图样5张,附黑白图样1张。
3、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一般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意是副本而非正本)
4、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5、如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商标局大约1个月发出受理通知书;初审公告期3个月;商标注册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1年的时间。
提交申请人有效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有固定书式),并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商标黑白图样6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在5x5厘米10x10厘米之间。若指定颜色,交着色图样6张,附黑白图样1张。
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