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 防范措施

如题所述

一、规范医疗行为,严格依法办事
输血科要配合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抓好《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落实,参与临床用血规范管理与监督,主要有:
1、要与患者或其家属解释血液来源的特点,即临床用血来源为输血科,输血科血液取自当地血站。并了解患者或其直系亲属有无无偿献血经历,并统计上报献血办。
2、经治医师了解并掌握输血适应症,且工作中掌握适度,按医院规定履行申报手续。
3、经治医师在实行输血治疗前与患者或其家属谈话,医患双方共同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或用血志愿书;输血前留取患者标本进行相关传染病的检测。
4、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认真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输血,输血严格依规程操作。
5、认真收集临床医护人员填写的输血反应回报单,每月统计报医务处(科)。
6、实行无偿献血后,有些患者对输血收费不理解,要对用血过程中遇到的经济问题依当地政府有关规定予以解释,以免误会。

二、强化质量意识,抓好内部管理
输血科房屋设施须符合卫生学要求,结构与布局合理,仪器设备满足日常工作需要。工作人员素质高,责任心强,经过了岗位培训。在做好这些基础工作的同时,还应加强管理,做好:
1、严把血液入库关。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
2、贮血冰箱依规程进行消毒、检测,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内,且标识明显。
3、交叉配备操作正规、结果准确、报告及时。
4、大力宣传无偿献血,努力推广成分用血,积极开展自体输血、互助输血、光量子用血疗法等多项服务。

三、在输血纠纷中输血科免责情形
1、血源方面:
1)由于供血辐射范围及运输方式上的变化,为及时到达;或由于供血数量不足而出现的“血荒”,以致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2)血站过错如血站的合法性、血站献血员档案缺失、血站采集未经检测的血液、血站使用试剂不合格、献血者化验检测与采血间隔超过安全时限等。
3)输血所具有的客观危险因素如血液检测的“窗口期”,由于试剂和仪器性能限制引起的客观存在的“漏检”等。
4)输血过程中发生的同种异体抗原引起的输血反应。
2、临床方面
1)医护人员未按要求操作,如查对错误、血液污染等。
2)受血者在输血前和输血后未留取标本进行输血传播性疾病检测的。
3)输血记录缺失或“用血治疗同意书”无患者或其亲属签字。
4)血液来源非法。
3、受血者方面
1)超过诉讼的时效。据《民法通则》规定,若确诊输血传播性疾病时间距来访时间已超过一年,同时又无诉讼时效终止、中断情形,以不接待为妥。若医患双方争议为20年前的,则更应不接待。
2)所患疾病并不是输血传播性疾病。
3)非输血途径感染的输血传播性疾病如吸毒、不洁注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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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2-03
输血已经成为治疗某些疾病、抢救伤员生命和保证一些手术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但是,由于输血发生差错,造成病人严惩损害,甚至死亡的事故并不鲜见。美国的统计资料报道,在1976年至1985年的10年间。美国共发生输血死亡事故159例,其中由于ABO系统的错误为137例,占86%。为了保证输血的安全性和提高输血的效果,必须注意遵守输血的原则。

随着医学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输血疗法已经从原来的单纯输全血,发展为输全血和成分输血(transfusion or blood components)。成分输血,就是把人血中的各种有效成分,如红细胞、粒细胞、血小板和血浆分别制备成高纯度或高浓度的制品再输入。这样既能提高疗效,减少不良反应,又能节约血源。

在准备输血时,首先必须保证供血者与受血者的ABO血型相合,因为这一系统的不相容输血常引起严重的反应。对于在生育年龄的妇女和需要反复输血的病人,还必须使供血者与受血者的Rh血型相合,以避免受血者在被致敏后产生抗Rh的抗体。

即使在ABO系统血型相同的人之间进行输血,在输血前必须进行交叉配血试验(corss-match test),即不仅把供血者的纸细胞与受血者的血清进行血清配合试验(这称为试验主侧);而且要把受血者的约细胞与供血者的血清作配合试验(这称为试验的次侧)。这样,既可检验血型测定是否有误,又能发现他们的红细胞或血清中,是否还存在一些其它的凝集原或凝集素,足以引起红细胞凝集反应。在进行并叉式配血试验时,应在37℃下进行,以保证可能有的凝集反应得以充分显示。

如果交叉配血试验的两侧都没有凝集反应,即为配血相合,可以进行输血;如果主侧有凝集反应,则为配血不合,不能输血;如果不侧不起凝集反应,而次侧有凝集反应,只能在应急情况下输血,输血时不宜太快太多,并密切观察,如发生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注。

以往曾经把O型的人称为“万能供血者(universal donor)”,认为他们的血液可以输给其他血液的人。但目前认为这种输血是不足取的,因为,虽然O型的红细胞上没有A和B凝集原,因而不会被受血者的血浆凝集,然而O型人的血浆中的抗A和抗B凝集素能与其它血型受血者的红细胞发生凝集反应。当输入的血量较大时,供血者血浆中的凝集素未被受血者的血浆足够稀释时,受血者的红细胞会被广泛凝集。

总之,输血是一个多环节的过程,每个环节上的失误都可能造成严重事故。因此,大进行输血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输血原则,密切注意观察;而且只在确实需要时才进行输血。决不可盲目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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