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辰是古代计时单位。中国传统计时单位。把一昼夜平分为十二段,每段叫做一个时辰,合现在的两小时。十二个时辰分别以地支为名称,从半夜起算,半夜十一点到一点是子时,中午十一点到一点是午时。
晚上6点到7点是酉时。子时23~1点,丑时1~3点,寅时3~5点,卯时5~7点,辰时7~9点,巳时9~11点,午时11~13点,未时13~15点,申时15~17点,酉时17~19点,戌时19~21点,亥时21~13点。
古代劳动人民最初描述时间主要参照显而易见的天象、动物生物钟和日常作息,比如鸡鸣、平旦、朝食、日中、人定等,后来逐渐改用授时设备读数来描述,后来也逐渐给这些授时设备读数配上了五行。
古代计时方法
在中国古代,人们用“铜壶滴漏”的方法计时,把一昼夜分为十二时辰,即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对应于今天的二十四小时。半夜十一点到一点的时间为子时,一点到三点为丑时,三点到五点为寅时,其余的以此类推。古代的一个时辰相当于今天的两个小时,所以,当钟表刚刚传入中国时,就有人把一个时辰叫做“大时”,新时间的一个钟点叫做“小时”。以后,随着钟表的普及,“大时”一词也就消失了,而“小时”却沿用至今。
古代用漏壶计时。漏壶分播水壶和受水壶两部。播水壶分二至四层,均有小孔,可滴水,最后流入受水壶,受水壶里有立箭,箭上刻分100刻,箭随蓄水逐渐上升,露出刻数,以显示时间。而一昼夜24小时为100刻,即相当于现在的1440分钟。可见每刻相当于现在的14.4分钟。所以“午时三刻”相当于现在的中午11时 43.2分。
旧小说有“午时三刻开斩”之说,意即,在午时三刻钟(差十五分钟到正午)时开刀问斩,此时阳气最盛,阴气即时消散,此罪大恶极之犯,应该“连鬼都不得做”,以示严惩。阴阳家说的阳气最盛,与现代天文学的说法不同,并非是正午最盛,而是在午时三刻。古代行斩刑是分时辰开斩的,亦即是斩刑有轻重。一般斩刑是正午开刀,让其有鬼做;重犯或十恶不赦之犯,必选午时三刻开刀,不让其做鬼。皇城的午门阳气也最盛,不计时间,所以皇帝令推出午门斩首者,也无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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