钥匙掉进了电梯缝里,寻求物业管理人员拿出来,但是交了10元,是不是违法

如题所述

如果合同无约定这项服务属于物业服务范围的,收10元不违法。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扩展资料:

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罚,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物业管理条例》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8-26
我是电梯维保据我所知拿钥匙属于收费项目,一般情况下客户直接打电话给我们在公司不知道的情况下我们就不收费,如果打电话到公司的热线,公司就要求我们收费。而且至少是70元,因为公司给我们定的工时标准是每小时70元。追问

可是物业公司就在我家楼下,不需要打电话,直接下楼找物业管理人员就可以了

追答

拿钥匙是收费项目,物业也没义务帮你拿,如果严格起来他们不是专业人员没资格去拿,如果他们打电话叫专业维保人员来拿那么收费可能是100元甚至更多。所以如果你追究的话就去追究他们帮你拿钥匙的资格,但是后果是以后你们小区再有人掉钥匙就会付更多的钱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2
10元,还不够违法的标准

10就块钱,最多算不当得利。但是,物业也没有从电梯缝里帮业主拿东西的义务。物业管理条例中并没有相关规定。

按照物价管理部门明码标价的原则,如果物业没有公示这种情况下收费的标准,那么可以说物业收费不对,如果去物价局投诉举报,物业公司必须退回这10元钱吗。

但是如果过于追究此事,物业也实在有些冤枉,在电梯缝里拿去东西,需要停止电梯运行,还需要专业人员进入电梯坑道内去寻找。以人力物力来计算,10元钱已经属于很厚道的收费了。为此去举报物业公司,那么下次再有类似情况,恐怕给物业钱物业都不干了。这样对业主今后生活是好还是坏,就不好说了。
第3个回答  2012-08-26
只能说明物业在这方面做的不够好。
话说回来你也没必要为了十块钱计较。
钥匙掉进地坑捡起来只是举手之劳,以前我经常帮别人捡门禁卡,钥匙,钱包之类的。
不过很多业主都是以一种高姿态,我帮他们捡钥匙,没想着要钱,他们有的说谢谢,有的什么都没说,说与不说我都是捡完就走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8-26
直接打电话给我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