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案件,个人过失导致解除劳动关系解除,还能拿到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吗?

本人去年4月份工伤住院,公司以个人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理由9月份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工伤支付4-9月份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另外是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现在的问题是我跟公司没有劳动关系了,但是停工留薪期是12个月请问剩下的9-次年4月份停工留薪我还能拿到吗

工伤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使劳动者存在过失(只要被认定为工伤的)也不影响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你停工留薪期待遇正常享有,但你说的12个月是否属于医疗机构确定或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如果是,用人单位必须支付12月工资和福利待遇。如果不是,你的停工留薪不一定是12个月。
正常情况下,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既然法院判决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说明你停工留薪期己满,不能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了。如果确实还需治疗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的,需要走下一个法律程序了,即需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延长停工留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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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3-14
首先,什么叫工伤,工伤一般是指只要在工作中出现的伤亡,那么这个是不管谁的责任,这个都属于工伤这个要,要赔偿你损失的,那么既然发觉也判决了这个费用,应该是由单位出这些的,不能因为是你的原因就会不给你这些工伤费用的,这就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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