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租房,因为其他租户进出门总是不随手关门,如果出现我的个人财产被盗,这个我可以找谁的责任?如果因此导致公共区域财产损失的,房东要求我和其他租户共担赔付财产损失,合理吗?现在在合同期内如果我搬走了,我可以要回押金吗?谢谢~
之前房东发信息说如果因为不关大门导致公共区域财产被盗的,需要我们所有租户共同承担,请问这个合理吗?有人不关大门这件事我已经跟房东提过两回了,但基本没什么效果。
追答房东的这种说法肯定是霸王条款,肯定是不能同意的,像这种情况的话,你可以保留与房东沟通的相关证据,一旦产生纠纷的话,可以以此来进行说明,跟你们有关系。你还可以多留一些你的同租客,没有关门的相关证据。总之和别人合租就是有这样那样的事情,也是没有办法的,我们只能尽可能的最大化的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