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在我家里做事,在我家里受伤了,我要赔偿吗?要赔多少?

如题所述

要看:
A、是在自他自己的事,还是帮你家做事。
B、是帮忙还是雇用性质?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2、赔偿范围该解释十七条也有规定: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上述是指的义务帮工,如是加工承揽、定做过程中承揽人受伤,你不必承担责任。理由: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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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20
这个是可以沟通的,如果说额,是你叫他过来做事的,然后他在你家受伤了,那么我觉得你应该负责全责,如果他在你家是他自愿来的,没有任何的利益的关系的话,你就适当的赔偿一部分。
第2个回答  2021-06-20
当然被雇佣的人在你家做事就以形成了劳动关系,受伤也应该按劳动法里的规章赔偿医疗费用及疗养误工等费用。
第3个回答  2021-06-21
别人在你家里做事,受伤了就要赔偿。具体赔偿多少,要看伤残鉴定等级来判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1-06-20
这种情况应该要赔偿的,但是要根据法律程序,要赔多少就赔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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