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上发帖质疑法院不公获刑,所谓何事?

如题所述

2014年8月,蒋建国与眉山市一家房地产开发商之间展开了一起法律诉讼案件。当时他在购买房屋后发现,开发商每平方米降价近400元低价清盘。于是他将开发商起诉至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在一,二审的判决当中,蒋建国兄被法院判决败诉。他表示不服,于是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向眉山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都没能获得批准。对于这些判决结果,他本人表示不满意。于是从2015年起,蒋建国开始在眉山人论坛,天涯论坛,麻辣社区等网站上多次发帖,举报开发商的行为,还声称其操纵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判决。并虚假宣称东坡区人民政法为该房地产开发商保驾护航。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不良效果。

2018年9月10日,蒋建国被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以涉嫌犯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同年10月16日被逮捕。对于蒋建国的行为,国家有着明文的规定。是不准在任何论坛上发表虚假信㒵来扰乱公共秩序的。所以在2019年4月19日,四川省丹木麦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蒋建国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在一审当中,法院引用蒋建国本人的承认编造,虚构帖子内容的供述。认为蒋建国犯有编造虚假信息的罪行。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引发大量网民对司法公信力的质疑,严重扰乱了社会的公共秩序。所以判处蒋建国有期徒刑两年是正当的法律审判。在做出了审判结果后,蒋建国表示不服他说他仍然会继续上诉。针对这一情况,我认为当时购房的价格属于正常的,是自己自愿购买的,不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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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27
是因为男子与一开发商因房屋购置价格问题进行了法律诉讼并败诉,所以对法院心生不满,导致他在网上发贴公然质疑法院的公正性。
第2个回答  2020-09-27
男子购房以后房价大幅下跌。于是起诉开发商被法院驳回。他便在网上发布帖子,质疑法院是开发商的保护伞,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所以被判刑。
第3个回答  2020-09-27
因为男子外购买房屋后困觉得不公平,法院可能在包庇开发商,而且在于法院的判决表示不服,在网上不断的发贴诉告开发商和眉山市管理机构的不对。
第4个回答  2020-09-27
当时他在购买房屋后发现,开发商每平方米降价近400元低价清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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