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房产证遗失了,要怎么补办

如题所述

如果房产证丢失,是需要公告作废并补发的,还需要产权人到场申请。如果产权人去世,则需要法定继承人或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申请作废并办理继承手续。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是指公民生前根据法律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对其财产所作的处分,而于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继承其遗产的继承方式。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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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03
带上你家户口本和你的身份证
到房产管理处查阅房屋档案,找到你家产权证编号,坐落,面积等资料,开个丢失证明介绍信,到当地报纸编辑部登报声明丢失作废,三个月后可以拿户口本,身份证,声明作废的报纸到房产处补办产权证。
以上是走正常程序,需要很长时间,如果拆迁急需产权证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父亲的死亡证明和村民委或街道居民委的介绍信到房屋产权管理处,请求他们给复印后盖公章证明就可以了,不过不太好办,你试一试吧,最好碰到好人能帮你解决。
祝你好运。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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