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2-06
1:无论是否是晚婚晚育,女职工怀孕都享受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8 天,其中产前休假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
这里都明确表明了怀孕是享受产假待遇的
2:根据《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各推迟三周岁,即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即以上结婚为晚婚。晚育是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略有不同)。这里明显表示晚育是指女方。
第2个回答 2012-08-22
只要生育,就应该有产假,产假基于生育,不基于年龄
你们这个企业因为生育年龄扣奖金的做法毫无法律依据和人类本性,实在可恶
晚育的标准仅看女方生育时年龄,与男方无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10-26
1、不管到不到晚育年龄,女职工都享有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2、因为不到晚育年龄,不能享受晚婚晚育延长的假期
第4个回答 2012-08-22
没有听说哦!!没有这样的规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