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与城镇职工养老金能不能同时领取?

如题所述

职工因工死亡,按照规定是给供养直系亲属发给抚恤金的,但是直系亲属如果享受了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金,是不发给抚恤金的。
因公死亡可以理解为自然人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死亡是为因工死亡,包括在工作时间内以及工作上下班的时间内的死亡都是,但是如果是在工作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而导致的死亡则不算。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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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09
职工因工死亡,按照规定是给供养直系亲属发给抚恤金的,但是直系亲属如果享受了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金,是不发给抚恤金的,两者不能同时兼得, 因为抚恤金只发给直系供养亲属,有固定生活来源以及有劳动能力者,都不发给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2-16
1.职工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的余额是属于职工个人的财产。未到退休而死亡。其财产可以被继承;
2.因公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是给予家属的补偿,与养老金个人账户不发生关系和冲突;
所以。可以同时领取,或先后领取。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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