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债主曾经为了要回自己的债务,甚至是大年三十晚上都要去向别人讨债,还要低声下气好言好语的,请求别人把自己的钱还给自己。有的甚至是这样,都不会把钱还给你。
作为借钱的一方本身是以一种为了应急的状态来把钱借给你,但这种钱不可能是说不让你还的,但是你一定要根据自己的信用按时偿还。如果不按时偿还,说白了就对这种人并不需要留什么面子。对这种人光讲面子讲仁慈是不管用的。你跟他申明,就说我是急着用钱,限你几天<具体>给我,别让因这失了和气。如果在你规定的期限给你就算了,如若没有还钱,就不要客气了。
作为不按时偿还自己的借债人。这种人千万不能和他交往。因为他不知道诚信与感恩。把你借给他钱这件事当做天经地义。不懂诚信知感恩,失去这样的朋友也不值后悔和可惜。你可持双方借款的条据,和催要欠款的双方来往记录等有效证据,到人民法院申请给债务人下发支付令。支付令下发十五日内债务人没有提出异议又不执行的,你可申请法院对其进行强制执行。如若债务人对债务提出异议的,即可转入正常诉讼。关键是你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们之间有借贷关系,并且对方没有还款。
所以我们要在平时也要注意,不要轻易的把自己的钱借给别人使用,如果是自己向别人借钱的话,那一定要按照当时的约定,按时还钱,这样才会让自己有信用。别人才会非常放心把钱借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