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东省潍坊人,在天津上的大学,现在在天津工作。但是档案已回到山东潍坊市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处,是由学校派发回去的,打电话查询过说档案已经到达。像我这种情况还需要在持报到证回潍坊报道吗?需要的话,其手续是什么呢?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