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这句话对吗?

如题所述

这句话是对的,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每位公民,都有依照法律服兵役的义务,超期服现役满5年的义务兵,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改为志愿兵,继续服现役;

退出现役的士兵和军官以及其他符合兵役条件的公民,在规定的年龄内服预备役;民兵组织既是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又是预备役人员的基本组织形式。新的兵役法又将士兵的服役年限规定为陆军3年,空军、海军4年;

后来删掉了“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提法,保留了“两个结合”的基本制度,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新规定将陆、海、空军义务兵服现役期限一律改为2年。取消了超期服役的规定;

扩展资料:

中国兵役制度随着国家的出现而产生,又随着国家的经济情况、政治制度和军事需要而变化。中国兵役制度分为两种:一种是义务兵役制,这种制度是国家利用法律形式规定公民在一定的年龄内必须服一定期限的兵役,带有强制性;

另一种是志愿兵役制,又称募兵制。这种制度是公民凭自愿应招到军队服兵役,并与军方签定服役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兵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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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14
1998年12月29日第9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8-16
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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