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截止到目前为止,双方还处于协商,调解的阶段,因此法院并没有给出判决,不过对于这个事情,我想很多网友其实已经看到非常的明白。夫妻双方在结婚三个月之后,妻子就被检查出存在尿毒症,随后丈夫就表示希望能够离婚,但是这个时候,妻子却希望她能够拿出40万的治疗费用。这样的要求其实并不是非常的合理,今天就跟大家来探讨一下我对于这个事情的一些看法。
第一,他们结婚了一些细节。因为是属于农村的婚礼,因此在给过彩礼之后,双方就准备结婚。因此也并没有进行婚前检查,但是在结婚三个月之后,妻子却表示自己身体不舒服,随后就到医院里面检查,然后就被告知患有尿毒症。在得知这个结果之后,丈夫的态度非常的冷淡,而且马上表示希望能够离婚。
第二,记者采访当中得到的一些信息。记者在采访的过程当中,被丈夫的父母叫到了一边表示之所以要让他们离婚,其实是他们自己的主意。因为他们考虑到双方的年龄还比较小,但是妻子却身患重病,而且时间只有三个月,这个时候还没有太深的感情,他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摆脱这个负担,以后有一个更好,更稳定的生活。
第三,如何看待他们的婚姻?其实从他们的婚姻当中就可以看到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那就是在面对一些重大病症的时候,其实普通的家庭是难以承受的,因此才会选择离婚,我们不能说丈夫的做法不是非常的地道,但是反过来一想,妻子的做法就真的非常正确吗?要知道尿毒症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到,在此前就没有任何的征兆,再婚后三个月去直接检查就可以发现尿毒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