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有没有助学岗位

如题所述

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学生经济资助体系简介
近年来,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在校本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多方筹集资金,逐步建立了以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贷款及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相互补充、相对完善的学生经济资助体系。
一、 奖学金
奖学金共有三类,校设奖学金、院设奖学金及来自社会各界或个人赞助设立的具有激励和资助双重性质的专项奖学金,奖励力度逐年提高。
奖学金额度范围在800-10000元不等,每年我院各学部大约有25%-50%的同学可以获得不同类别的奖助学金。
二、 助学金
助学金共有三类,校设助学金、院设助学金及来自社会各界或个人赞助设立的具有激励和资助双重性质的专项助学金,额度范围1000-2000元不等,奖励力度逐年提高。
三、贷款
(一)、国家助学贷款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问题,国家设立了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期间学生每人每学年最高可向经办银行贷款6000元。
从2010年开始,按照校本部规定,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其中在校期间的利息100%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之后的利息由学生自己支付。学生可自主选择在毕业后的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并在最晚不超过毕业后6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说明:根据相关要求,在本科或阶段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且未偿还的研究生不能在研究生阶段再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已经有过工作经历的同学一般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需要在我校办理国家助学款的同学请在入校时准备好以下资料:
(1)学生家庭所在地的乡或镇、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原件;
(2)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同意贷款的书面原件;
(二)、松禾成长关爱基金助学贷款
为帮助在深圳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深圳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与深圳市慈善会松禾成长关爱基金设立研究生助学基金,该研究生助学金为无息贷款,资助标准为3800元/人,资助对象为我院全日制专业学位中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学生毕业后需及时还款以利于基金款项继续资助新同学。2007-2010年我院每年获得资助的名额为27个,2011年为26个。
四、勤工助学
我院学生素质办负责研究生的勤工助学工作,在院内部分单位设立了相对固定的60余个勤工助学岗位。我院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同时学有余力的同学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劳动,除了获得勤工助学报酬外,更能提高自身能力,增长才干。
五、困难补助
对有临时、突发性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也可给予临时性的困难补助。
六、提倡和鼓励
学院提倡并鼓励获得上述经济资助的同学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服务,饮水思源,回报社会。
七、说明
以上内容仅为提供信息之用,具体要求和办理手续应以学院相关政策为准。
学生素质发展办
201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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