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谢谢!事前并不知是虚开的,3年累计的,有货物,出入库单,付款(但支票进入第3方)。我们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对方已经出事了,经警和税务都找我了。才知道的。怎么应对?晕了!求助!
实话实说吧。没有别的选择。人家来找你,想跑或者想抵赖都不现实。如果你是无辜的,那就没什么问题。如果你事前知情,那就争取个好态度吧。经济类违法行为通常只要缴纳罚金,配合调查都不会弄得太大。前提是,没有涉及国家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