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上写的原因是以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解除的,就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我就是不知道"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这个原因解除合同有不有影响。当时也没有注意这个问题,我解除劳动合同是先提交的辞职报告,然后解除的。现在我事业单位开始政审了,就是怕有什么问题。谢谢解答呀。以前单位是国有企业
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是指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的单位的领导、国有企业的领导、党的机关的领导职务这些人,和国有企业的范畴不一样是吧?
追答不一样,除非你之前在国有企业担任的是领导职务(比如中石油的老总,如果是的话你也不会来这里问问题了)。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