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8-13
蔡甸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蔡甸区人民政府区长彭巧娣的提请,决定任命:张劲松为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决定接受陈吉宁辞去蔡甸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决定接受王琦辞去蔡甸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决定:接受王琦、李青梅、吴燕辞去蔡甸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蔡甸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吉宁、李青梅、王琦、吴燕辞去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吉宁、李青梅、王琦、吴燕辞去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蔡甸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蔡甸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主任:李明春;副主任:陈劲松、叶雪花、杨少杰、曾阳军、陈志勇、周峰;秘书长:刘玉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决定任命:张劲松为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决定接受陈吉宁辞去蔡甸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决定接受王琦辞去蔡甸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决定:接受张劲松为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区长的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决定:接受李明春为武汉市蔡甸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的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决定:接受陈吉宁、李青梅、王琦、吴燕为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的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决定:接受刘玉梅为武汉市蔡甸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