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承揽合同和工程承包合同有什么区别?

另外,工程承包合同中如何认定属于专业承包范围

第1个回答  2008-09-10
1、工程承包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承担合同。

特殊在于工程承包合同承包人需要有资质。承包人只能将非主体、非关键部分分包给有资质的单位。

2、分包可专业承包与劳务分包。专业承包转的是工程,劳务分包转的是劳务。
第2个回答  2008-09-16
1、承揽合同作为大合同,调整或者涵盖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只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小部分。在合同法建设工程合同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承揽合同的规定。
2、如果认定承包的合法性和范围问题。
为保证工程质量,我国法律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3、也就是说,如果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一般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4、法律依据
合同法272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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