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老母亲,今年86岁,2005年10月入住到老年公寓(养老院),每月交费450元,并双方签订协议,协议书规定老年公寓保证入住人员财产及人身安全。
2005年12月一天,老太太深夜起床去厕所时,因无床头灯及床头灯开关,下床后抹黑走到房间门口处摸灯开关,准备开房间灯出去到卫生间方便,而没摸到房间灯开关,摸到了门把手(内开门)。开门后退时被紧贴门旁摆放的床绊倒,将腿摔成骨折。次日入院诊治,现在已不能治愈,终生卧床不能下床。
自从老太太摔成腿骨折后,家属多次与老年公寓协商,让老年公寓承担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而老年公寓分文不给承担。
请问,如何向老年公寓索要赔偿?索要赔偿项目都有哪些?请解难!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