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起诉后还能再起诉吗

撤回起诉后还能再起诉吗

一、撤回起诉后还能再起诉吗?
1、在法院撤诉后,还可以再次起诉,但是必须有正当理由,法院才会予以受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起诉也不会被受理。民诉中撤诉后再起诉的,法院一般受理。刑诉和行政诉讼中一般不受理。
(1)一审程序中,原告申请撤诉可以在开庭后,也可以在法庭庭审辩论前,但最晚不要迟于宣判前向人民法院提出, 这样人民法院不必征得被告同意(但被告当庭提起反诉的除外)直接以裁定书准许原告撤诉,原告在撤诉后仍可以同样诉讼理由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二审程序中:一,在开庭审理前,上诉人随时可以撤诉,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一审判决立即生效,上诉人不得就一审判决结果再次提起上诉。这时对于上诉人的救济只有另案起诉。但开庭审理后的撤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二,如果申请撤诉人是原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提起的撤诉,就必须得到原一审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被判决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同意。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仲裁之后还能起诉吗?
1、仲裁法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因此,如果在有仲裁协议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必须符合仲裁协议无效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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