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生活会参加人员主要包括党支部全体党员、支部委员会成员、行政党员领导干部、上级党组织代表、列席人员。
1、党支部全体党员:组织生活会是面向支部全体党员的,一般要求所有正式党员均应参加,特殊情况除外。
2、支部委员会成员:党支部委员会(支委会)的全体成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会,并确保实际到会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一定比例(如80%以上)。
3、行政党员领导干部: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可以邀请同级行政岗位上的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4、上级党组织代表:为加强指导和监督,上级党组织可能会派员参加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5、列席人员:有时也可请有关党小组长、党员骨干或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他们虽然不是正式参会者,但可以旁听并提供意见或建议。
组织生活会的流程:
1、党支部书记与上级组织沟通情况,听取对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意见。
2、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确定会议解决的主要问题。
3、广泛开展谈心活动,了解支部内每个党员的思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也要求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开展谈心,征求意见,找出问题和不足。
4、将会议时间、地点提前通知党员,让党员安排好工作和其他事宜,保证按时参加会议。
5、党支部中有党员领导干部的,应事先征求党内外群众对他的意见,在会前反馈给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