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北京某国家单位工作 已经签合同了 因为有事要回老家 没有提前申请离职
于18日没有再去上班 到23日单位通知我办离职 单位给我出示的罚单上写从18日到24日 旷工7天 属于严重违纪扣我500元 我想请问 扣500元属于合法规定么?我一个月标准工资才1200元 企业员工奖惩条例规定每月扣工资不要超过20% 单位人事告诉我说作废了 真的作废了么 我问单位人事单位的规定合法么 他告诉我不知道合法不合法 于是我就要求如果按照单位的处罚 那么就必须给我开处罚证明!但是人事主管和财务主管都拒绝给我开处罚证明!我想知道 企业规定合法么 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谢谢 急急急急急急急!!!
我已经问过人事主管 他不知道合法不合法! 但是又不给我用别的方法处理 而且互相推脱 他们是怕负责任不肯开证明 现在还没有结算工资 所以我只能寻求法律咨询!希望大家帮帮忙!解答下 并且告诉我相关法律规定 以及 企业员工奖惩条例是否作废了!谢谢了~~~~~(>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