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拆迁款怎么分才合理

我父亲有套房子当初和我弟住一起。20年前公房可以买了。老爸没钱,我弟出二万元买下房子。房产证上还是我父亲一人的名字。现在要拆迁了。父亲说三个子女分。我弟也同意。弟弟说当初买下来的钱二万元是他出的。要求先给他8元。再平分。这个要求合理吗?本人是同意的。还有一个弟不同意,说8万太多。请教一下当初出了二万现在拿8万合理吗?应该怎么算这笔钱才合理。

儿子丁拿到了父母老房子的拆迁款后,是否应该与甲乙丙3个女儿进行分配?可以分配的话,应当如何分配? 本来父母的房子,甲乙丙丁是都有权继承的,但是,问题的关键是:丁自己出资翻盖了房子,那么新翻盖的房子就是丁的个人财产了,甲乙丙是无权分得的。 国家占地,拆迁补偿款应该有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房子的补偿款一部分是土地的补偿款,房子的补偿款归丁所有无疑,但是,土地的补偿款甲乙丙丁是都有权分得的,没有特殊约定的话,就是平均分配。 儿子定一直避而不谈拆迁款的分配问题,甲乙丙丁4个子女的父母也没有留下任何关于房产分配的遗嘱。这种问题应当如何处理?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话,那也只好由甲乙丙将丁诉上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丁拿出土地补偿款由甲乙丙丁四人分配。 另,和父母在一起生活或者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是可以多分得土地补偿款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祝好。 坚持原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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