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各城市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的供应规模大都在5000~7000户,少数在10000户左右,个别站也有大于10000户的。根据各地运行经验,考虑方便用户、维修服务等因素,供气规模以5000~10000户为主。该供气规模日售瓶量按15kg钢瓶计,为170~350瓶左右。瓶库通常应按1.5~2天的售瓶量存瓶,才能保证正常供应,需储存250~700瓶,相当于容积为4~20m3的液化石油气。
Ⅰ、Ⅱ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瓶库与站外建筑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24的规定。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分级及总存瓶容积不大于1m3的瓶装供应站瓶库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的规定。
【3标§】Ⅰ、Ⅱ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瓶库与站外建筑等的防火间距(m) 表3-24
注:总存瓶容积应按实瓶个数与单瓶几何容积的乘积计算。
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分级及总存瓶容积不大于1m3的瓶装供应站瓶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房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应通风良好,并设有直通室外的门。
3)与其他房间相邻的墙应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4)应配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
5)室温不应高于45℃,且不应低于0℃。
注:当瓶组间独立设置,且面向相邻建筑的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2)室内地面的面层应是撞击时不发生火花的面层。
(3)相邻房间应是非明火、散发火花地点。
(4)照明灯具和开关应采用防爆型。
(5)配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
(6)至少应配置8kg干粉灭火器2具。
(7)与道路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表3-24中Ⅱ级瓶装供应站的规定。
(8)非营业时间瓶库内存有液化石油气气瓶时,应有人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