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双薪所得税

如题所述

从现在起,国家税务局对实行“双薪制”的个人收入做出调整。"双薪"将被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进行计征个人所得税。第12个月的工资在扣除800元起征点后,剩余部分按相应税率计算;而第13个月的工资则不扣除起征点,全额计算。如果第12个月的所得不足800元,可将两月工资合并扣除后计税。

以卓小姐为例,她每月工资3000元,第13个月需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元乘以15%减去125元,加上12月份的65元,总计需缴390元。有人可能会混淆第13个月的薪金与年终奖,但两者在税收计算上有区别。例如,员工年终奖6000元和12月工资3000元,需根据具体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个人所得税,可能为635元。

专家指出,新政策对于高收入人群较为有利,月薪1万元和年终奖3万元的员工,税款会减少上千元。然而,对于月收入在5000至20000元的个人,是否划算则取决于收入具体数额,因为税收政策对低收入者影响较小。同时,单位可能因此调整奖金发放策略,如将季度奖或半年奖合并至年终发放。

总的来说,新的计税方式缩小了不同收入人群的税收差距,尽管对于低收入者影响不显著,但对于高收入者而言,无疑是一个有利的改变。然而,对于个人而言,是否“划算”还需根据个人实际收入和税负来判断。无论怎样,对于月收入超过20000元的个人,尽管税收增加,但最终收入仍然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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