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责任归责原则

如题所述


用人者责任原则上是一种替代责任。在此,这种责任之所以被称为替代责任是指用人者对被使用人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原则上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被使用人在职务活动中发生了侵权行为,该项责任即由用人者承担,并不考虑用人者的过错。用人者责任以用人者与直接侵权人存在特定关系为前提,即用人者与被使用人的关系。这种关系体现在用人者对侵权人的活动存在指示、控制、监督、管理等关系。用人者责任是用人者对被使用人在执行职务活动时的致害行为承担的责任,要求侵权处于特定的状态,即在执行职务、从属雇佣活动过程之中。
用人者责任属于一种特殊主体的侵权责任,相对于其他侵权责任,它具有如下的基本特征:
1、用人者责任原则上是一种替代责任。在此,这种责任之所以被称为替代责任是指用人者对被使用人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2、原则上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被使用人在职务活动中发生了侵权行为,该项责任即由用人者承担,并不考虑用人者的过错。
3、用人者责任以用人者与直接侵权人存在特定关系为前提,即用人者与被使用人的关系。这种关系体现在用人者对侵权人的活动存在指示、控制、监督、管理等关系。
4、用人者责任是用人者对被使用人在执行职务活动时的致害行为承担的责任,要求侵权处于特定的状态,即在执行职务、从属雇佣活动过程之中。
用人者责任是一种特殊侵权责任,以上就是整理的有关“用工责任的归责原则”的解答,以及用人者责任的含义和用人者责任特征的相关法律知识。
综上所述,用人者责任,是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劳务派遣人员以及个人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一方在工作过程中或者在提供劳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用人单位或者劳务派遣单位以及接受劳务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特殊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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