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不公开审理的情形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行政诉讼二审不开庭审理的情形有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一般情形下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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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11-15
行政诉讼一审开庭审理是原则,不开庭是例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8〕1号
第六十九条第三款 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或者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迳行裁定驳回起诉。
其二,行政诉讼二审一般要求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是原则,不开庭审理是例外。
采用不开庭审理必须同时满足“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两个程序要件以及实体要件“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

第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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