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辞职了,8月31号就结束工作了,但是公司要我9月1号去交接工作,站在法律角度我有义务去交接吗?

站在法律角度服装公司的库存我1号还有义务去盘点吗?

如果你没有交接完,可以去交接下,虽然你没有义务,但你有职责,虽然离职了,如果没有交接完毕,就是你人的问题了,在哪上班都要交接好的,一般都是离职的时候交接完的,不知道是你还是公司原因,离职的时候说清楚,自己做的东西都放哪了,交接完,他们肯定也不会找你了追问

我去一定会去,我就是想问问,如果因为这个扣我工资是不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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