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10几年之前买的放在那里一直没装修,但是房产证是2018才领的,最近准备装修,去物业那里交物业费让我从10几年前补交物业费{加起来将近4w},我说不是应该按照房产证办理时间开始交的吗?物业又让我拿购房合同,这么久了购房合同早都没了。去了好几次物业了交涉无果,现在应该怎么办?
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物业费多久交一次以及什么时候交,属于业主和物业公司意思自治的范畴。一般来说,从业主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取得了新房的钥匙开始,应当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费一般由业主或者使用人按月缴纳,对已购买但未入住的业主一年内按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标准的50%交纳,一年后仍未入住的按100%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