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合同到期,公司不在续签,是否有赔偿

如题所述

9年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公司应当给予经济赔偿。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每年赔偿一个月工资,你工作9年,应当给予你帮助9个月工资。追问

这个答案确定么?那如果是合同内开除呢?有什么不同

追答

如果属于合同,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

追问

哦,在过几天合同到期,我是等公司通知,还是到时间,自动离开公司。公司是否有义务通知我,如果不通知,我也没有走继续工作会怎么样?

追答

你不能自动离职,如果你自动离职就不会赔偿了。如果公司到期不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并且支付双倍工资。如果自动离职,什么都没有了,不要上当受骗。

追问

1、我不离职,关键是在过几天,合同到期后,我怎么办,等公司通知还是自动离开,还是继续工作?如果继续工作是否有工资?

追答

如果合同到期,公司不和你签订合同,公司就应当支付你九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如果公司进行和你签订合同,就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你不犯错就长期干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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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28
首先回答你:公司不再续签是有经济补偿金的。补偿标准为合同到期前12个月的平均所得(不光是工资,奖金、补贴等都计算在内),在公司服务1年补偿1个月,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
希望能解答你的疑惑。追问

这个答案确定么?那如果是合同内开除呢?有什么不同

追答

确定。2008年《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后就是这样执行了。
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会有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即使同意续签,但是不能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还是会有经济补偿金;(简单而言就是不能降低待遇)
至于合同内开除,适用的法律条款不同。劳动合同续签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合同内开出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开出员工单位是需要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支撑的,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辞退的理由大致有严重违法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等。劳动者需要注意的是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否进行过公示,入职以后是否接受过规章制度的培训、宣贯,不胜任工作有没有书面的材料提示,会员工有无进行相应的培训,这些都有利于员工反诉公司。在单位进行开出辞退谈话时注意录音,收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

追问

1、法律有没有规定公司应提前通知我不续签合同,合同过几天就到期了,也没有人通知我续签不续签?
2、如果不续签我是等公司通知,还是到时间自动离开?
3、如果公司不通知我,我也没有离开还在工作,又会怎么样,公司是否有义务通知我?

追答

1、法律上倒是没有规定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这方面看各公司自己的规定,我一般要求提前20天通知所在部门领导,决定是否续签。你可以再等待看。
2、如果不续签,你就继续上班,千万不要自己离开。没有主动要求你离开,就当不知道,继续上班。如果要求你离开,则和单位谈经济补偿金。
3、合同到期后你继续工作,就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相当于自动完成了合同续签。如果一年不签订合同,视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1个月后可以主张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单位如果再要和你解除合同,首先要先和你补签书面合同,主动权就在你手上了。

追问

比如合同9月3号到期,我上班到9月10号,公司通知我不在续签,怎么办?

追答

3号到期后,你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已经结束,继续工作就是事实劳动关系。公司没法通知你不续签,应该是先和你补签劳动合同,然后再解除/终止这份合同。否则你可以区申请劳动仲裁。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8-29
9年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3个回答  2019-08-28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即9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即18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追问

不太明白,可以解释一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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