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为什么能当总统?

如题所述

奥巴马的优势:
首先,奥巴马赢在一个“变”字上
第一,奥巴马是黑人,准确的说应该是有一半的黑人血统,这本身就是一个变,美国历史上还从来没有出现过黑人总统,尽管从林肯开始就解放奴隶倡导黑人平等,但是种族问题在美国依然是一个很严峻的问题,必须有一个人,有一个领导者使这种矛盾更加缓和,使被911吓坏的美国民众更加团结,心理更加稳定,也许本身就是黑白结晶的奥巴马是美国民众一个不错的选择!极大多数黑人肯定是支持的,至少这是黑人的历史时刻,不求奥巴马能向着黑人至少能希望杀一杀白人的优越感!白人当然是主力军,因为他们才是美国公民的百分之八十,种族问题、经济问题、社会问题似乎也逼着白人开始求变了。黑人鲍威尔成为美国历史上的第一任黑人国务卿,“黑珍珠”赖斯成为第一个黑人女性国家安全顾问和国务卿,黑人托马斯成为美国历史上联邦最高法院的第一个黑人大法官,这连环三响炮的“第一黑”,在向世人,向白人展示黑人从政的能力与精彩的同时,也向全世界奏响了黑人即将当选美国总统的前奏曲。
第二,奥巴马年轻有活力。相比麦凯恩,奥巴马当然是年轻多了,麦凯恩不断攻讦奥巴马缺乏政治经验,其实从另一方面来说,也是在支持奥巴马年轻的政治资本。深陷经济及社会恐慌的美国人当然希望有一个朝气蓬勃的小伙子带领他们开启新的未来!
第三,奥巴马是民主党员,反对布什的政策!这其实是此次大选的主变所在,共和党在政坛上撑了八年,把美国卷进了伊拉克战争,如今的美国又深陷几十年不一遇的经济危机!美国人已经对共和党及布什的一系列政策失去了信心,现在必须有个人带领他们寻求改变走出困境,摆脱不堪回首的往事,而麦凯恩作为共和党的候选人并支持出兵伊拉克等政策,本身就被布什连累了,又怎么能满足求变的美国人呢?而奥巴马的CHANGE WE CAN BELIEVE IN,正是美国民众所需要的,不得不说奥巴马抓住了要害抓住了美国人的心理并且成功借助了经济危机的东风!
其次,奥巴马完美的个人魅力及品牌效应!
第一,奥巴马的平凡而又辉煌的历程!4年前,伊利诺伊州参议员奥巴马还是美国政坛上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黑人参议员。但仅仅过了3年,也就是2007年2月10日,奥巴马在伊利诺伊州首府斯普林菲尔德正式宣布参加2008年总统大选,当时就引起轰动。从今年1月起,他一路过关斩将,爱德华兹、理查森、希拉里纷纷落马,特别是希拉里这个赛前大热门的倒灶,更让美国人看到奥巴马这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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