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警方用套牌车办案,1年19次违章被律师指知法犯法,究竟是怎么回事?

如题所述

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一车主马某因车牌被当地永靖县公安局套用,导致两年间多了19次交通违法记录,该事件一经报道就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而目前,马某自己的车辆因违章未处理完毕而无法年审。

此事发酵之后,临夏州公安局就此事回复新闻记者:将召开通气会说明相关情况。

据悉此前报道

2019年7月15日,马某的本田越野车在当地交警部门上牌。7月底,还挂着临牌的马某,就收到了自己尚未挂上去的车牌的交通违法通知。他在12123客户端内查询发现,违章车辆是一辆长城越野车,和自己的车子并非同一台车。

2020年5月,马某在街头无意中发现了那辆长城越野车,随即将其拦截,车内人员告诉他,是民警正在办案。车内还坐着一位临夏永靖县公安局的领导,其承诺会将这个事情处理好。

那时,马某查询发现,从2019年7月到2020年5月,这辆长城越野车共有19条交通违法记录。截至目前,马某因为还有部分交通违章没有处理完毕,导致其车辆无法进行年审。

当时在场的那位县公安局领导,现已经就任临夏市公安局副局长

这位副局长回复称,碰到马某时正在办案,车辆是否套牌并不清楚。因为当时正在办一个毒品的案件,案情紧急,所以当时先让马某回避。至于套牌车产生的违章,公安部门会为其处理。不过后续在记者的持续采访下,对方也曾声称“不是套牌”但具体如何,还是要等进一步处理。

9月30日上午,又有记者致电永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称正在了解相关情况。临夏州公安局则回复记者,将召开通气会说明相关情况,请记者保持关注。而对于这样的结果相信很多人也并不满意。

事情到了这一步很多网友也会疑惑,到底警察办案是否有套牌的权限和必要?

对此有系统内刑警向询问情况的记者介绍,因为刑警特别是缉毒警办案的特殊性,为了隐藏身份以及应付即将面对的恶劣环境,大概率会使用公安内部的年份较久的、临近报废的车辆外出办案,少数也有开私家车的情况出现。但是,使用套牌车的情况极少。“因为套牌本身就违法,而且如果牌照其他人正在使用,影响会很恶劣。”

后续,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叶桢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叶桢律师认为,在该事件中,民警使用套牌车时间长达一年,同时还有多次违章,是“知法犯法”,相关部门不能纵容这种行为。被套牌车主可以向警察所在的组织反映情况,请求调查处理。

另外,如果是公安行政机关在特殊情况下,出于职务行为,为了案件侦破的需要,或者为保护公共利益在相关机构批准的情况下套用他人车辆牌照的,则必须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其后视情况可免责。叶桢建议当地公安部门尽快查实详情,还被套牌人清白,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事情至此暂告一段落,我们也会紧密关注此事,不过涉及的问题确实比较负责,对于车牌主人来说肯定是造成了不少的麻烦,毕竟咱们国家对车牌的管理还是非常严格的,这件事情后续如何处理还要看进一步地沟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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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0-06

警察是维护人民利益,保护人民安全的一个存在,但是最近被曝出甘肃警方用套牌车办案,1年19次违章,这样的行为被律师指知法犯法。最近我们从网络上得知了一件让我们惊叹的事情,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的车主马某被当地永靖县公安局套用了车牌,导致多了19起交通违法记录,因为车辆违章未处理完毕而无法年审。

据了解还在挂临时车牌的马某,收到了自己还没挂车牌的交通违章通知单,随后他在12123客户端查询,发现违规车辆是长城越野车,根本不是自己的车。马某说到在去年5月的时候,他无意中发现了那辆套用他车牌的长城越野车,随后还将其拦住。

但是车内人员表示自己是民警正在办案,车内还有一位临夏永靖县公安局的领导,对方也承诺马某会尽快将这件事情处理好,请马某放心,马某看到对方正在办案,而且也承诺会将此事处理好,就放了对方车辆离开。但是后来马某查询这辆长城越野车共有19条交通违法记录,因为交通违章没有处理完毕,也导致他的车辆无法进行年审。

据了解当时车内的那位领导针对这件事也作出了回应,并且说到当时正在办案一个毒品案件,因为案件比较紧急,所以让马某先回避,针对马某所说的套牌违章的事情他也不清楚,并且也表示这件事公安部门会处理。

刑警向记者表示因为一些案件比较特殊,为了能够很好的隐藏身份,所以会使用一些年份比较久或者临近报废的车辆,方便外出办案,但如马某这样的情况还是极少的。

相关律师表示套牌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并且这个牌照对方还在正常使用,这样的情况是比较恶劣的,根据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这样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可以依法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尤其对方还是警察,存在知法犯法的行为,这样的情况相当严重。

第2个回答  2021-10-09
执法者套牌和普通人套牌,都是一样违法的,依法应该追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对驾驶员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套牌车驾驶员的驾驶证也会直接扣12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性记12分,罚款200元。如果驾驶的是无牌报废车辆,依法处罚标准是,罚款200-2000元,吊销驾驶证,强制收缴报废车辆。
第3个回答  2021-10-02
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一车主马某因车牌被当地永靖县公安局套用,导致两年间多了19次交通违法记录,该事件一经报道就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而目前,马某自己的车辆因违章未处理完毕而无法年审。
第4个回答  2021-10-02
身为公职人员不以身作则,遵纪守法,严格要求自己,而是知法犯法,利用自己职务之便违反交通法,这种做法是不能容忍的,要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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