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能否对已经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

如题所述

招标人能对已经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五天,招标单位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招标答疑会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答复将以书面形式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扩展资料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办理了工商注册,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持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级以上施工企业,投标的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经理资质要求*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备案后无特殊原因不允许更换。

如投标单位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统一格式)。

承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的规定;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有关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以建设部颁发的新资质为准)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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