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是指人的生命高于一切正确还是错误?

如题所述

人这个概念。“人”在哲学上,常常和两个东西相对,一个是神,一个是物,人是相对于神和物而言的。因此,提出以人为本,要么是相对于以神为本,要么是相对于以物为本。
大致说来,西方早期的人本思想,主要是相对于神本思想,主张用人性反对神性,用人权反对神权,强调把人的价值
 放到首位。中国历史上的人本思想,主要是强调人贵于物,“天地万物,唯人为贵”。
《论语》
 记载,马棚
 失火,孔子
 问伤人了吗?不问马。说明在孔子看来,人比马重要。在现代社会,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作为一种发展观,人本思想都主要是相对于物本思想而提出来的。
以人为本,是哲学价值论概念,不是哲学本体论
 概念。提出以人为本,不是要回答什么是世界的本原,人、神、物之间,谁产生谁,谁是第一性、谁是第二性
 的问题,而是要回答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什么最重要、什么最根本、什么最值得我们关注。
以人为本,就是说,与神、与物相比,人更重要、更根本,不能本末倒置,不能舍本求末。我们大家所熟悉的“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以及“学校教育,学生为本”等,都是从“根本”这个意义上理解和使用“本”这个概念的。
以人为本的体现:
一是尊重人的生命。生命价值高于一切价值,珍惜并爱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是尊重人类价值的首要要求,生命并不是个人私有财产,承载着众多的社会义务和家庭责任,因此绝不轻言放弃生命,遇到困难与挫折时,不能采取伤害自己甚至结束自己生命来作为解决问题的方法,尊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不嘲笑有缺陷、不健全的生命,并尽自己的努力去维护生命。
二是尊重人的利益。严格区分正当利益和不正当利益,正确对待人的正当利益和合理需要,对不正当利益则应努力抵制,合法、合情、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利益,对损害自身利益的他人或行为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办法加以解决。
尊重自身利益,更要尊重他人的利益,不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面对利益,不回避、不贬低、不夸大,正确解决自身利益、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冲突和矛盾,以人民最根本利益为最高准则,谋求自身利益要采取正当手段。
三是尊重人的劳动。让每一个具有劳动能力的人都有具体的劳动岗位,提供发挥其潜能的机会和条件,提供劳动时,应尽自己最大努力,不能得过且过、滥竽充数,享受别人劳动时,应认真对待他人的付出,而不能随意的诋毁和贬低,就劳动本身而言,并没有贵贱之分,因此不能因劳动形式不同,而自行分成等级,加以区别对待,尊重劳动本身,不能因其结果的好坏和程度的高低,而任意否定劳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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