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和中国人保是一家吗?

如题所述

人民保险和人寿保险不是同一家保险公司。人民保险指的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又被称为中国人保。人寿保险则指的是中国人寿保险集团有限公司,又被称为中国人寿。中国人保是一家综合性保险公司,是属于国有企业,而中国人寿则是属于央企。
保险公司的主要类型:
1.股份保险公司。股份保险公司类似于其他产业的股份公司,由发起人根据《公司法》设立,由此具体规定了公司发起人的人数、公司债务的限额、发行股票的种类、税收、营业范围、公司的权力、申请程序、公司执照等。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司组织由三个权力集团组成,即股东、董事会、高级经理人员。
2.相互保险公司。相互保险公司也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但是一种非营利公司,没有股东,公司为保单持有人(投保人)拥有。因此投保人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公司所有人,又是公司的客户。股份保险公司的股东并不一定是公司的顾客,相互公司的投保人作为所有人可以参加选举董事会,由董事会任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专事公司的业务经营与管理。投保人能以取得"红利"的形式分享经营成果。
3.专属保险公司。由工商企业自己设立,旨在为该企业、附属企业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的风险保险或再保险的保险公司。
扩展资料:保险公司的拒保条款
拒保是一些保险公司常常在一些地理区域或者某些情况下拒绝提供保险保障,常因为这些地方或这些情况有引起风险增加的可能性。对这些评估要求必须真实可靠,否则就是基于歧视。
当保险人决定保险费或者费率时,对风险的评估所考虑可计量的因素,包括地理位置、信用等级、性别、职业、婚姻状况,还包括受教育程度。当然,这些基本要素的使用无论适当与否,常被一些客户当做'不公平'对待或者种族主义,有时会引起关于如何确定保险费的政治争论甚至会引起政府干涉并限制这些要素的使用。
在这方面的反面意见认为,保险从业者的职业特点决定了它们要对特定风险损失发生的可能性进行适当分类。任何从理论上导致损失的风险增加的要素,都要引起费率的增加。这个保险的基本原理必须被保险公司或者保险集团遵循并正确操作,甚至对于非营利性组织也是一样。
因而,用合法的因素对潜在保户进行辨识是保险的中心内容。所以上述关于歧视的争论中唯一被"不公平"考虑的事就是,一个团体因没有风险增加的实质因素而被歧视。因此,保户通过忍受部分不被接受的因素被使用,来排除对其他保户的要素歧视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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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6-24
中国人保和中国人民保险是一家。中国人民保险全称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中国人保或人民保险,成立于1949年,为一家综合性保险(金融)公司,也是世界上最大的保险公司之一,为中央金融企业。

中国人民保险的实力较为雄厚,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唯一的国内保险合作伙伴,也是2010年上海世博会全球唯一的保险合作伙伴。
第2个回答  2022-06-27
是一家。1949年10月20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经国务院的决定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96年8月改组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并在中国大陆地区下设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及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三家保险子公司。   1998年10月,根据国务院批复,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进一步重组,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变为一级法人,继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品牌,沿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名称。
第3个回答  2022-06-27
是一家。1949年10月20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经国务院的决定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96年8月改组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并在中国大陆地区下设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及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三家保险子公司。   1998年10月,根据国务院批复,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进一步重组,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变为一级法人,继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品牌,沿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名称。
第4个回答  2022-06-25
是一家。1949年10月20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经国务院的决定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96年8月改组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并在中国大陆地区下设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及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三家保险子公司。   1998年10月,根据国务院批复,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进一步重组,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变为一级法人,继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品牌,沿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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