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原公司拖欠工资有6个月。今年8月20我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自8月份到10月工资都没有补发,上周我向劳动保障办公室提交了申请,目前还没有收到回复。
我申请的失业补助今天通过了,下个月能领到。如果说这时候原公司拖欠我的工资也补发,或者是分6个月发给我,同时也给我交了医社保。这样对我的失业保险金有没有影响,会不会就领不到了?
望懂得的大大回复,不胜感激!
工资为拖欠补发,与失业金无关,问题关键在于社保是否为补缴。既然你已于8月20日离职并一直处于离职状态,那么社保就应该交完8月份止。这样失业金不会受影响。
PS: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