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放弃农村集体经济承诺书是不是就必须把户口迁走?

我是四川的,老公是江苏的,老公家房子正在拆迁分房,老公方让我找四川的户籍所在地签一份放弃农村集体经济承诺书,如果一旦签了是不是意味着我四川的户口就必须立马下了迁到江苏去????
我不想迁到江苏的,我可以签了承诺书后继续保持我的原本户口所在地吗?

放弃农村集体经济承诺书与户口无关,签订了并不是说户口

必须签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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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13
签了放弃农村集体经济承诺书不是必须把户口迁走。
签了放弃农村集体经济承诺书,也不一定非把户口迁走,把户口放在这儿也没有关系,是自愿的。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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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3-15
当然可以,不管是你放弃村集体权益还是迁移户口都必须是你本人主动申请,但问题是你老公让你放弃四川老家村集体权益,为的是江苏这边在你户口迁移以后拆迁可以获得的补偿,你不把户口迁过来,江苏这边也没有理由给你老公家相应的赔偿,因为你的户口还在四川,而你又放弃了老家的村集体经济权益,这样两不靠你真的觉得合适吗。
第3个回答  202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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