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如题所述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二条规定,“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同时,符合免税政策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服务仍可以办理免税。

根据通知精神,我校将为上述科研项目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增值税简易征收。由于简易征收办理需要一个月左右的周期,办理完成之前申请开具增值税发票仍需按6%的税率征收,因此建议大家除非必要,等办理完成简易征收后再申请开具增值税发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9-06
答:1.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财税字[1999]第273号)

2.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财税字[94]001号)

3.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依法缴纳所得税。(财税字[94]001号)

4.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包括科技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财税字[94]001号)
第2个回答  2017-09-06
要看具体在哪个园区注册,上海地区可以做到20%的税收奖励。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