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葬怎么申请

如题所述

致电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400-888-0809,进行电话预约登记。办理《办理参加海葬活动告知书》等手续,并提交各类材料,预约时间,进行海葬。

一、报名参加
上海市户籍逝者家属可致电飞思海葬服务部66600544或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400-888-0809,进行电话预约登记。家属凭收到的《办理参加海葬活动告知书》办理手续,并提交各类材料。
二、活动流程
1、活动当天在约定时间,在参加活动指定的集体上车地点,乘坐活动专用大巴士,到吴淞客运码头上船。具体活动方式按办理手续后收到的《海葬活动客户告知书》为准。无意外情况出现(如因大风、大雨、迷雾等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力影响而造成轮船停航等情况),活动约在五小时后结束,可顺利返回。
2、轮船航行到海葬活动指定海域,先在二楼船舱进行有专职司仪主持献花、致悼词、集体默哀、三鞠躬的集体追思祭奠仪式,然后有序组织海葬家属分批到一楼甲板进行骨灰撒海活动。
3、海葬活动结束返航至码头,家属乘车原路返回出发点,整体活动结束。
三、海葬地点
骨灰撒海具体地点:长兴岛中部圆沙闸至横沙岛双窑烟的海域(东经121°45′30″—121°50′00″水域)。
四、安全告知
1、集体撒海活动,请顾全大局,听从安排;统一按时乘车至码头,不得自行前往;并原车返回上车点,中途不停靠。
2、海面气候多变,风浪较大。为安全起见,不建议行动不便者(坐轮椅、拄拐等)、体弱老人、孕妇及婴幼儿、穿拖鞋高跟鞋的家属,参加活动。
3、海葬活动当天,如因大风、大雨、迷雾等恶劣天气影响,或因其他不可抗力而造成轮船停航,将延时开船或延期进行活动活动,家属须听从海事局、海监和水上公安人员的指挥。
4、禁止携带各类易燃(如香烛、锡箔、纸钱等祭扫品)、易爆物品乘车上船。

海葬手续办理有两种:第一、火化前申请:逝者遗体运至殡仪馆后,家属与殡仪馆签署《骨灰海葬享受免费殡仪葬服务承诺书》,火化结束以后凭承诺书与火化证明及其它相关证件前往指定的办公室办理海葬业务;第二、火化后申请:火化后申请主要是指火化时不确定用哪种方式安葬,等火化完毕后骨灰寄存到期需要续费的时候,家属才想起用海葬的方式为逝者举办葬礼。火化后申请海葬的家属,需携带相关证件前往就近的海撒办办理海葬登记业务。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上海海葬怎么申请做出的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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