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大类招生分流细则

如题所述

浙大大类招生分流细则如下:

1、大类选择:报考浙大的考生首先需要选择大类,目前浙大共有8个大类,包括人文学科、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科技、信息科学、农林科技、医药科技以及全球事务与国家安全。每个大类代表了一类学科的基础培养。

2、专业方向选择:在选定大类后,考生需要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优势在该大类下选择具体的专业方向。每个大类下都有多个专业方向供考生选择,涵盖了各个学科领域。

3、分流成绩:考生在高考中获得的总分将用于分流成绩的计算。浙大采用综合素质评价总分与一志愿成绩相加的方式,按照大类和专业方向的不同权重计算最终的分流成绩。

4、录取方式:浙大根据考生分流成绩的排名情况,按照普通类招生t计划录取考生。同时,浙大还设立特殊计划,例如艺术特长生、军事特长生和港澳台招生计划等,这些计划有一定的加分政策。

一、浙大大类招生分流

浙大专业分流时,浙江省和其他省的名额是分别分配的,不同省之间的高考分数按照自己的分数/本省在本大类的高分形成一个百分制的分数,占终成绩的50%。面试按照1:1.5确认,占50%成绩,合成终成绩排名。

是根据双向选择原则,按照个人意愿和成绩分流到各专业。专业分流是为了大学为了施行按类培养学生而开展的工作,学生在所属培养大类内申请,分流到某一具体专业,而后进入专业培养阶段的学习。

二、作用

1、提高效率

一般按照“大类招生培养”主要就是可以克服由于专业分化过细造成比较分散的局面,还可以更好的发挥出院系在教学的过程中相关作用,以及有利于师资方面和设备方面的资源能够得到有效合理的安排,从而可以做到提高该院校的整体的办学效益。

2、培养人才

在提高效率的前提就是培养人才,如果学院从“宽口径、厚基础”的培养要求出发,可以将专业的覆盖性扩大,还能创造新的学科和课程体系,从而达到一种优化人才的培养模式,社会需要的就是各种人才能够具备创新意识和能力的存在,最重要的是有效的解决学生整体科目成绩和整体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从而创造现下的平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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