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警察可以抓人吗

如题所述

  因为纠纷把人打伤,应当根据造成伤害后果追究责任,达到轻伤以上就涉嫌犯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2-10
你要描述清楚具体案情。公安机关是不能对民事纠纷实施去吃措施的,除非达到违法犯罪可能或维护社会秩序
第2个回答  2021-02-26
你好律师!前两天因为派出所在位五十多岁的长年病弱女子的门市对面,安装监控器,在安监控器的时候要在地下打洞立秆,当时是派出所请的工人在那里干活,这位妇女不知道是干啥的情况下,去叫工人往边上移一点,意思是这杆不能立来对着门市,工人不移,这位妇女就不让干,此时,工人报警,警察来后,拉这位五十多岁的病弱妇女,在这位妇女,不懂法,手无寸铁的情况下,在警察拉她时,用嘴咬了警察,现在还关起在,请问律师,这种属于什么罪,可以判刑吗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