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区别是发生情况不同、概念不同、使用方式不同。
1、发生情况不同
暂列金额,不一定发生。
暂估价,一定发生但价格不确定。
2、概念不同
暂列金额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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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使用方式不同
暂列金额,不直接属于承包人所有,由发包人暂定并使用,有剩余归发包人所有。
暂估价,依法必须招标的,招标确定价格,取代暂估价;不属于招标的,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采购,经发包人确定单价后取代暂估价,再修改合同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