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堂教学基本要求

如题所述

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如下:

1、义务教育课程九年一贯设置,按“六三”学制或“五四”学制安排。

2、历史、地理在初中阶段开设。实行“五四”学制的地区,可从六年级开设地理。

3、小学阶段开设英语,起始年级为三年级;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可在一至二年级开设,以听说为主。小学阶段具备开设日语、俄语条件的学校,可利用校本课程课时开设,初中阶段开设外语,可在英语、日语、俄语等语种中任选一种。

4、科学在一至九年级开设。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要求,按标准配置学科教学装备,确保消耗性实验材料的补充与供给,满足实验教学基本需求,保证实验教学质量。

5、信息科技在三至八年级独立开设,突出用信息科技解决学习、生活中的问题,为学生创设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情境和知、情、意、行融合发展的成长环境。

6、坚持“健康第一”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开足开齐开好体育与健康课,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不少于1小时体育锻炼,将体育科目纳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中小学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同时注重安排形式多样的生命教育、挫折教育等。

7、艺术在一至九年级开设,其中一至二年级包括唱游音乐、造型美术。三至七年级以音乐、美术为主,融入舞蹈、戏剧、影视相关内容。八至九年级包括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影视等,学生至少选择两项学习。

8、劳动课程、综合实践活动应体现开放性、实践性,优化综合实践活动实施方式与路径,推进工程与技术实践。一至九年级开展班团队活动,内容由学校统筹安排。

9、地方课程原则上在部分年级开设,校本课程由学校按规定设置,在小学一年级第一学期适当利用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时组织开展入学适应活动,鼓励将小学一至二年级道德与法治、劳动、综合实践活动以及班团队活动、校本课程等相关内容整合实施。

10、专题教育以渗透为主,融合到相关科目中,原则上不独立设课。少数民族语文开设按国家有关政策文件执行。

学习的意义:

1、认知自我。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学习也没有尽头。当你学习的知识越多时,你会发现,以前的自己是多么无知。很多知识都不清楚,甚至没听过。

2、提升自我。在现代社会发展中,成绩并非唯一的出路,但学习却是我们一生所要追求的事情。

3、开阔眼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学习可以为我们平淡的生活增添趣味,即使我们做不到行万里路,却可以做到读万卷书。

4、满足求知欲。每个人都有追求知识的权利,都有选择是否学习的权利。有人通过学习认识自己。有人通过学习提升自己。有人通过学习开阔眼界。

5、创造更多可能性。学习的道路是艰难的,但却是充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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