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公司法人代表虚列支出违法吗

合伙公司法人代表虚列支出违法吗

随着金税三期、四期的相继上线推行,税务对于企业的业务稽查上也越来越严格,关于员工个税方面,最主要的就是在工资薪金上面。
一家新三板合伙公司法人代表虚列支出违法最近公布的被稽查案例:
某合伙公司法人代表虚列支出违法2011年账列应付工资科目为5,013,120.00元,其中列支工作人员工资2,779,470.00元,销售及相关人员工资714,500.00元,外勤人员工资1,519,150.00元。
检查发现,账列外勤人员发放的工资其中有1,211,400.00元无签字记录、转账凭证或收据等有效发放依据。对于无有效发放依据的工资属多列工资1,211,400.0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302,850.00元。
税务稽查的时候不仅稽查了工资表,还要去核查签字记录、银行转账、收据等。仅仅凭一张工资表就想蒙混过关,肯定是不行的!
1.虚增费用等少缴企业所得税行为,会被认定偷税,受到处罚可能如下:
纳税人在帐簿上多列支出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属于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如果企业帮助员工偷逃个税行为,也存在偷税的风险。
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3.会计人员帮助企业偷漏税,虚做费用的风险。
根据会计法规定:会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4.虚列工资,非法盗用他人的信息
如果企业未经过允许利用他人的信息,将信息用于非法得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实施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如今,社保和个税都是税局统一收取,如果不统一很容易被发现,金税四期下,系统更是分分钟预警,这种虚增员工工资的小儿科手段就不要再用了,一旦被查,补税滞纳金都是小事,严重甚至坐牢!
想要减少合伙公司法人代表虚列支出违法综合税负,不用冒险通过违法方式解决,纸包不住火,只要是违法的前提总会被稽查的一天,而且现在税务、银行信息共享,合伙公司法人代表虚列支出违法完全透明化,一旦违规操作都将处出现在税务稽查的名单上,合伙公司法人代表虚列支出违法可以利用好相关的税收政策,比如一些地方性的招商政策,都可以合理合法有效的减少税负压力。
合伙公司法人代表虚列支出违法可以在一些地区政策园区内成立小规模的个人独资企业,享受当地的核定征收政策,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一般是按照服务行业的10%利润率进行核定后,再按照国家五级累进制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税,公转私时也不需要缴纳分红税,综合税率3.25%以内。
用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对合伙公司法人代表虚列支出违法一些真实缺少成本进项的业务进行分流,以下游服务商的形式存在,有效的减少所得税上的压力。
【拓展资料】
或者是在税收园区内,成本和原合伙公司法人代表虚列支出违法相匹配的有限合伙公司法人代表虚列支出违法,分包销售、采购的业务,正常纳税经营,但是享受当地财政对增值税、所得税上的扶持奖励,一般是地方财政收入的50%-80%,有效的减少增值税上的压力。
税收征管法第63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 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人,或者经税务机关通 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 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 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 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 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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